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
动态2024-04-16
为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规范新型储能并网接入管理,优化调度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新型储能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中的关键作用,国家能源局于近日发布了《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指出接入电力系统并签订调度协议的新型储能,可分为调度调用新型储能和电站自用新型储能两类。
《通知》明确了新型储能的功能定位,是除抽水蓄能外,以输出电力为主要形式,并对外提供服务的储能技术。同时,将新型储能分为调度调用和电站自用两类,对各自的运行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要求优化新型储能调度方式。电力调度机构应根据系统需求,制定新型储能调度运行规程,科学确定新型储能调度运行方式,公平调用新型储能调节资源。积极支持新能源+储能、聚合储能、光储充一体化等联合调用模式发展,优先调用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充分发挥各类储能价值。
要求在调用新型储能时,对于参与电力市场的新型储能,按照市场出清结果安排新型储能运行,对于暂不具备参与电力市场条件的新型储能,通过调度指令进行调用。在发生危及电力系统安全事故(事件)及其他必要情况时,所有调管范围内的新型储能应接受电力调度机构统一直接调用,直接调用期间按照独立储能充放电价格机制执行。(记者 李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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