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新能源车不能只考虑经济效益
新闻2022-06-20
记者近日从湖北省电动汽车流通协会获悉,武汉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的《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3年)》,提出到2023年底,武汉市累计推广换电新能源汽车1.8万辆、建成换电站100座,并就换电车辆年度推广项目进行奖励,满足条件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
记者了解到,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持续增长,解决电能问题主要有两种模式,即充电和换电。目前,市场上大多数电动汽车采用充电模式,截至2021年底,武汉已累计建成充电桩超13万个、充电站超1000座,充电站数量已超过武汉市加油站数量,今年武汉还将新建4万个充电桩。
相比充电模式,换电模式最大的优势是速度快,换电模式被视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探索的“前路”之一。武汉市在新赛道抢先布局,提出重点围绕交通枢纽完善换电站网络布局,力争到2022年底建成换电站50座、推广各类换电新能源汽车7000辆。鼓励出租车、网约车新增和更新车辆全部使用换电新能源汽车。
武汉市还计划推动汽车企业、电池企业、能源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组建“电池银行”,实施基于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车电分离商业模式,通过购买裸车、租赁电池的方式满足消费者用车需要,通过电池阶梯式循环使用,实现电池高效利用和环保回收。(记者吴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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