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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时报》发表南方电网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孟振平署名文章

中国电力网
2022-06-20
 来源:《学习时报》

南方电网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 孟振平

  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深刻阐明“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的重大原则,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南方电网公司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切实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努力探索央企公司治理体系建设的新机制、新路径、新局面,持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优化法人内部治理新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我们深刻认识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要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贯彻执行,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以“一张清单”厘清治理主体权责界面。系统梳理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要求,精准分配权责,该由谁行使的权力就由谁行使,推动“隐形权力显性化”。运用清单化思维构建治理主体权责清单,推动多单一表、多表合一,纵向覆盖全部业务领域、一级业务和权责事项,横向集成治理主体、行权方式和行权路径等核心要素,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明晰党组“定”和“议”的事项,党组直接决定党的建设等重大事项、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实现党组发挥领导作用和其他治理主体依法行权履职有机统一。

  以“两个坚持”优化议事决策流程。坚持“法定事项不授权,授权一般不前置”原则,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非法定事项,大幅提高决策效率,更好适应市场变化。坚持“不同会议不同侧重点”原则,从汇报人、汇报内容、审核标准等方面对治理主体会议作出差异化安排。党组会议一般由党组成员汇报,重点按照“四个是否”,即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是否有利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否有利于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方向关,保证国有企业的政治属性。董事会会议一般由经理层成员汇报,侧重对议题进行“四个分析”,即研判决策事项的合法合规性、与出资人要求的一致性、与企业发展战略的契合性、风险与收益的综合平衡性,把握国有企业的经济属性。总经理办公会一般由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侧重任务的分解落实、执行见效。

  以“三种方式”创新前置把关程序。对标准明确、程序清晰、风险确定的决策事项,党组以“制度审议”方式,实现对同一类事项的统一把关,不再对依从制度的具体事项逐个审议。对业务性质清晰、计划性强、风险可控的决策事项,党组以“综合审议”方式,实现对同一批事项的统一把关,不再对计划内项目逐个审议。其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党组实施“一事一议”,保证前置研究讨论“不留死角”。

  因企施策精准授权激发企业活力,创新法人层级治理新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企业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大发展。2019年,国务院印发的《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明确指出,出资人代表机构要依法科学界定职责定位,通过实行清单管理、强化章程约束、发挥董事作用、创新监管方式,加快转变履职方式,依据股权关系对国家出资企业开展授权放权,以做到层层松绑,全面激发各层级企业活力。我们深刻认识到,要激发企业活力,既要科学统筹系统推进,又要因企施策重点突破。在法人层级间统筹建立集权有道、分权有序、授权有章、用权有度的授权体系,同时以新兴、金融、国际等市场化业务为突破口,把具体的经营决策权交给离市场最近的一线企业,推动其更好适应市场竞争。

  用“模型+清单”开展精准授权。构建精准授权模型,基于“集团是否应该”“出资企业是否需要”“总部是否有能力”三个视角,选取战略地位、产权关系、行业竞争、发展阶段、行权能力、管理经验六个维度,对出资企业实施精准化授权,解决权责配置“一刀切”问题。修订完善法人层级权责清单,进一步加大对出资企业授放权力度,为子企业治理运作决策留足空间。

  用“管理型+治理型”推进分类行权。对于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重大战略事项,坚持“管理型”行权,加强管控要求的执行力、业务监督的穿透力,确保步调一致齐抓落实。对于经营决策事项,打破以往经营型管控惯性思维,大力推动“治理型”行权,依托外部董事和股东代表将股东意志转化为内部管理要求,尊重子公司独立市场主体地位,全面激发子企业活力。

  用“方案+标准”有效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在全面实现子公司董事会应建尽建、外部董事占多数基础上,按照“一个方案、一套标准、分批推进”的思路,切实加强工作统筹与组织实施,有力推进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工作。系统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子企业配套制定差异化实施方案,确保子企业落实董事会职权“可衡量、可考核、可检验、真落实”。

  用“授权赋能+契约改革”大力支持子企业经理层行权履职。加大向经理层的授权放权力度,通过公司章程和权责清单将经营决策事项授予经理层,引导经理层主动承担更大责任,赋予经理层更充分的自主权。在各级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改革,在契约中体现经理层责、权、利对等,给压力、添动力、真兑现,支持经理层全力以赴“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

  打造不同治理结构公司治理范本,开创基层法人治理新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我们深刻认识到,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难点在于将党的领导落实到最基层,必须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体现在哪里。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选取基层单位试点探索,并及时总结提炼形成不同治理结构公司治理范本,通过顶层设计把点上的经验做法上升为面上的共同行动,最终推动基层治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对于各级各类公司,以“一套范本”实现全覆盖。梳理各级分子公司治理现状,聚焦“子公司和分公司、董事会和执行董事、党委和党支部”三种区别,细分六种不同治理结构,同时考虑产权关系、法人层级、业务板块等治理需求,形成涵盖公司章程、“三重一大”事项清单、治理主体权责清单和议事规则等的“1+ N”治理文件范本,实现公司分类治理全覆盖。

  对于分公司,以“两个适度”确保党委总揽不包揽、到位不越位。在严格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基础上,探索党委班子和经理层成员适度分离,避免高度重叠,有效防止内部人控制。注重党委发挥领导作用与支持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适度平衡,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由经理层决定,经营方针、年度计划预算、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管理的重大事项等由总公司决定。将内部监督控制相关事项决策权赋予党委,增强党委对经理层的监督制约。

  对于设执行董事的企业,以“两个统筹”防止“个人说了算”的问题。目前部分国有企业下属子公司,由于股东单一且规模相对较小,按规定未设董事会,仅设置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的法律地位与董事会相同,但执行董事个人行权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要求存在冲突。针对子公司执行董事行权履职问题,更加注重加强出资人监管。统筹“党委书记和执行董事”,党委书记和执行董事一般由一人担任,更好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其他经理层成员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统筹“法律地位和政策要求”,将经理层选聘权、业绩考核权、薪酬管理权等不适合经理层自身决策的事项提级至出资人决策,其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由经理层决定,“三重一大”以外的事项由执行董事负责。

  对于设党支部的企业,以“两个推动”打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针对部分基层党支部发挥作用不到位等问题,更加注重推动党支部参与基层治理。推动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的企业党支部发挥“把关定向”作用,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及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事项由党支部委员会前置研究讨论。推动内设机构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制定基层党支部议事清单,推进党支部工作与“三基”建设、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新时代新征程呼唤新担当新作为。南方电网公司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公司治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为抓手,建成一批符合“两个一以贯之”的公司治理优秀企业,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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