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供电公司优化营商环境获表彰
营销服务2020-01-06
1月21日,江苏省泰州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简化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300米以内电力接入工程免审批的具体要求,并提出长距离工程实行分段审批、重点项目实行“承诺制”等措施。
此前,泰州市已将300米以内电力接入工程纳入免审批范围,但未出台具体的操作方案。涉及掘路、破坏绿化设施等施工时,泰州供电公司需协调城管、公安、水利局、园林等多个部门申请规划、掘路、绿化等许可。相关手续要花不少时间。
《方案》明确,在涉及占掘路、占用或破坏城市绿地的300米以内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流程中,供电公司仅需明确破路、破绿方案和占路保护方案,与相关设施养护管理部门签订协议,书面承诺以不低于原设计标准的方式恢复被破坏道路、被占用绿地后即可施工。这一项可为项目节省7天左右的审批时间。对于300米以上、跨区域电力接入工程,客户可采用分段方式办理规划许可,加快项目建设启动。相关审批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线上并联审批办理掘路许可、占路意见、绿化许可等事项。
针对省重点项目电力接入工程,《方案》提出实行“承诺制”,由供电公司向市、区两级规划部门提交书面承诺,两部门将根据材料同步办理选址和方案审查批复。供电公司凭该批复意见并行办理掘路许可、占路意见、绿化许可等手续后,直接开工建设,在项目外线竣工前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掘路许可办理。
此外,《方案》明确,省市重点项目或招商引资优质项目电力外线工程的土建部分由政府或所在园区负责投资建设。据测算,《方案》实施后每年可为10千伏、20千伏高压客户节省接电成本近4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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