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能源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报送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前三批试点经验,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尽快筛选符合条件的第四批试点项目,试点项目应符合省级电网规划。强调电网企业要积极配合做好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工作。对试点项目,电网企业要保障安全可靠供电,保障电网公平无歧视开放, 提供公平优质高效的并网服务,提供必要的输配电服务和报装、 计量、抄表、维修、收费等各类供电服务,公开输配电网絡的可 用容量和实际使用容量等信息,及时提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的意见,加快办理并网接入、供电服务等手续。
试点项目报告需于2019年1月16日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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