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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做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中国电力网
2020-03-05

  为贯彻国家电网公司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要求,进一步指导各单位准确分析把握疫情并加快推进复工复产,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措施,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扎实推动有序复工复产,恢复生产经营工作,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一部分 人员防控管理

  各单位要按照当地政府划分的低、中、高风险地区及相关要求,加强本单位各类用工人员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管理,重点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一、低风险地区

  1.定期全面摸排员工信息,包括流动情况、健康状况等,建立台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2.对由湖北返回或有过与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员工,接受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对其他地区返回的员工,接受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每日严格监测体温,并督促其主动接受社区健康管理。

  4.落实本单位员工和社会用工居家观察、隔离等措施,加强检查检测,确保上岗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5.每日严格体温检测,工作时须佩戴口罩,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6.建立健康状况报告制度,工作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立即停止工作,并按照应急处置流程进行处理。

  7.服务人员、安保人员、物业人员可适当增加每日测量体温次数,应佩戴口罩工作,保障基础服务的安全性。

  8.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或对手进行消毒。

  9.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摘手套)后洗手或对手进行消毒。

  10.防疫管理人员要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二、中风险地区

  在落实1~10项防护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1.有感染病例的单位,要密切跟踪单位员工确诊或疑似病例治疗情况,及时跟踪掌握病情,解决员工实际困难。

  12.配合当地疾控中心,摸清感染病例行动轨迹,清查其密切接触者,按要求进行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严防内部扩散。

  13.根据本地区疫情发展实际,合理安排复工复产,组织员工有序返岗,做到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同步进行。

  三、高风险地区

  在落实1~13项防护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4.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除保障供电等群众生活必需的业务外,暂缓复工复产,按照保障业务最小模式安排轮岗人数。

  第二部分 生产办公场所防控

  各单位用于生产经营且相对封闭的集中办公、生产场所,包括生产调度、运维检修、营销服务、科研试验、教育培训等综合办公场所,以及产业园区、有人值守变电站、生产车间等生产场所,要严把出入管理及公共区域、重点区域的疫情防控管理,重点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一、出入管理

  1.设置卡口进行出入管理。减少出入口,每个入口需配备保安或工作人员24小时轮流值守,设立体温监测岗,配备测温设备。

  2.员工每次进入办公区或厂区,实行出入登记制度,暂时停用指纹考勤机和人脸识别,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出入人员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不得进入。

  3.疫情期间原则上不接待外来访客进入办公区,如有工作需要必须接待,应当对来访者测温并如实登记访客姓名、来源地、联系方式等信息。对有发热、干咳等症状者,禁止进入办公区,并告知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处理完毕后马上进行区域消毒。

  4.加强车辆进出管理。进入时对车上所有人员测量体温,建立外来访客车辆登记制度。

  二、公共区域管理

  5.全面整治环境卫生。复工前要对工作环境进行全面整治,重点对办公区、食堂、卫生间及其他公共区域,进行彻底的清洁,消除卫生死角。

  6.做好办公区防控工作。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拆除没必要的门帘,每天早、中、晚各打开门窗一次,每次自然通风30分钟以上。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办公时须佩戴口罩。

  7.保持公共区域空气流通,加强通风换气,优先采用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8.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转正常,一般情况下应关闭回风,采用全新风模式运行,保证新风供给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9.工作生产场所、食堂、电梯、卫生间、洗手池、通勤工具等,公共区域及相关物品,应由专人负责定期消毒,必要时对地面、墙壁等进行预防性消毒。应喷洒消毒剂,不可使用酒精,避免引发火灾。

  10.门把手、电梯按钮、楼梯扶手、会议桌面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11.避免人员聚集。减少召开会议,尽量使用视频或电话会议等方式,确需召开的会议要缩短时间、控制规模,保持会议室空气流通,参会人员佩戴口罩并大于1米间距就座。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灵活安排员工办公作业,减少现场工作人员。

  12.做好员工食堂防控工作。鼓励分散就餐或送餐,如需在餐厅统一用餐,应错时就餐、错位就餐,避免面对面就座,间距大于1米,就餐中避免交谈。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需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餐厅需配备标识清晰的垃圾收集专用设备,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等日常管理制度,建立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日产日清。

  三、重点场所管理

  在落实1~12项防护措施的基础上,做好电网调度、客服中心、装备制造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3.按照当地政府防疫要求,逐步推进复工复产,采取全封闭、分区管理、轮岗排班等方式进行管理,避免人员无序流动,减少与外界人员接触。

  14.做好分区防控工作。每个作业分区或园区配备专人专岗负责防疫工作。各作业分区、园区、生产车间等要定期进行消毒,配齐个人消毒用品,督促员工做好个人防护。

  15.确因工作需要经常外出的人员原则上不与现场常驻人员同吃同住,并做好个人防护。

  第三部分 工程建设现场防控

  各单位要统筹安排电网建设、小型基建、产业基建及技改大修等项目复工复产,抓好复工前期准备,严格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管理,重点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一、复工前的防控准备工作

  1.按照当地政府企业复工复产有关要求,要对本单位计划复工复产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

  2.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四方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是落实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各项措施的第一责任人。

  3.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制定防控新冠肺炎工作总体方案,方案要明确各参建单位的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工作的应对流程。

  4.施工总承包单位要统筹管理,各参建单位要事先做好劳务人员家庭居住地、健康状况等个人信息的登记。分包人员必须纳入作业层班组进行管控,坚决杜绝“以包代管”造成疫情失控。

  5.施工现场应设立隔离观察区域,用于工地人员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时,临时隔离使用。

  6.做好口罩、酒精、消毒液、测温仪等防控物资储备,加强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安全管理,做好领用记录和台账。

  二、复工后的防控工作

  在落实1~6项复工前防护措施的基础上,做好复工后施工现场疫情防控,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7.提供集体住宿的施工单位要尽量降低人员住宿密度,保证室内空气流通。

  8.施工现场要实施封闭式管理,并每日做好体温监测及症状筛查。严格执行“两点一线”(从驻点至作业点)出行管理要求,中途不得停留、不得参与其他作业和活动,严防出现交叉感染。

  9.以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组织全体人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培训,培养员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高防护意识。

  10.宿舍、食堂、办公场所、厕所等保持清洁,加强卫生管理,按要求开窗通风。每天通风2~3次,每次至少30分钟。

  11.在工作和生活场所设置必要的洗手设施和充足的洗手液或香皂等卫生用品。

  12.工地饮食应实行分餐制,不得集中就餐或桌餐就餐,严禁工程项目作业人员在外就餐。需要经常外出的采购和属地协调人员原则上不与现场常驻人员同吃同住。

  13.加强出入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对出入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人员,实行严格的登记管理。对外单位进场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并记录联系方式,进场时应佩戴口罩,经允许后方可进入。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一律禁止进场。

  第四部分 运维检修现场防控

  各单位要做好运维检修生产现场疫情防控管理,加强供电服务保障人员在开展生产抢修、入户服务、重要用户保电等工作时的疫情防控管理,重点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一、低风险地区

  1.实行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建立人员体温监测登记本,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时,不应带病上班,应及时就医。

  2.到有关单位开展供电服务工作时,为避免等候时间过长,避开人流高峰时段,减少与他人接触的机会,应提前与有关单位负责人员沟通对接,并主动告知个人健康情况。

  3.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并根据工作区域佩戴相应的防护口罩,工作服保持清洁卫生。

  4.进入工作场所前,应主动配合有关单位进行人员登记、测温等防疫检查工作。

  5.与有关人员沟通工作时,注意保持一定距离(1米以上),避免近距离接触。

  6.建议尽量避免乘坐厢式电梯,尽量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

  7.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部或纸巾遮住,不要用手接触口鼻眼。清理口鼻分泌物或吐痰时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

  8.工作过程中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如接触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后,必须洗手或用免洗手消毒剂消毒。

  二、中、高风险地区

  在落实1~8项防护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9.与有关单位人员沟通,掌握确诊或疑似病例活动区域,尽量避免途经或在上述区域停留。

  10.接触公共区域门把手、按钮等部位后,不要直接触碰口、眼、鼻,要及时洗手或用免洗手消毒剂消毒,保持手卫生。

  11.注意保持工作空间通风良好。

  12.在政府集中隔离、治疗场所等高风险区域内开展临时接电或保电作业时,要按规定正确穿脱防护用品,配备专业防护器具,并按防疫要求做好洗消工作。

  第五部分 营销服务场所防控

  各单位要做好保障客户服务的营业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包括供电营业大厅、交易中心、金融企业、产业公司等对外窗口,在保障客户业务办理的情况下,按照当地政府有关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文件,采取多种方式有序办理客户业务,重点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一、低风险地区

  1.实行出入登记制度,在营业厅内设立指定区域作为客户体温检测区,张贴“体温检测”标识,引导客户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出入人员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不得进入。

  2.在营业厅等候区设置1米线,拉开等候椅间距,设专人有效疏导客户,保持1米以上间距,最大限度保护员工和客户的健康安全。

  3.保证营业厅等一线人员口罩、手套、消毒液(酒精)等防疫物资的需要,做好必须到岗人员的防护,鼓励自带餐盒或分散就餐,尽量减少聚集和接触。

  4.每日要安排专人对窗口和所有设备进行消毒、通风。

  5.鼓励和引导客户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及现代通信手段等方式办理业务,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有效防控疫情传播。

  二、中、高风险地区

  在落实1~5项防护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6.可采取分区隔离和预约等措施办理业务,避免人员聚集。要合理安排窗口值班人员,并配备有效的防护设施。

  7.在全力保障客户服务需求的同时,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营业时间,引导企业和居民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线上方式办理相关业务。

  第六部分 后勤物业防控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保洁、保安、物业、食堂、维修维护等后勤物业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重点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物业用工单位是后勤物业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主体。要及时掌握员工春节假期流动状况,严格要求外地返岗人员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做好后勤物业人员体温监测,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监督做好个人防护并及时安排就医,不得带 病上班。对服务外包单位人员要严格管理,不得以外包为由,推脱单位主体责任。

  2.严格集体宿舍监督管理。加强集体宿舍防疫消毒工作,每日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原则上不安排在地下空间居住,确需安排的,人均宿舍面积和人数要符合地方政府规定要求。

  3.组织后勤物业服务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上岗,减少员工之间接触的频率和时间,确保防护措施到位、不留死角。

  4.物业服务保障人员在室内作业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并时刻注意保持个人卫生。作业过程中注意与他人保持间距。作业工具要专区专用、专物专用。要集中对工作服进行定期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5.物业服务保障单位应制定严格的工作程序,分时段、分楼层、分区域作业,有关工作人员应相对固定工作区域,避免人员在各区域间走动造成交叉感染。员工应主动减少接触的频率和时间,不聚集、不扎堆。

  6.加强物业服务人员防疫知识培训和健康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要使员工熟知并自觉遵守疫情期间楼宇办公场所的各项防控措施。教育员工返岗工作后任何时间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并立即离岗就医。

  第七部分 交通车辆防控

  各单位要加强疫情期间公司交通车辆管理,按照严格审核、保障需求、加强监测、做好防护的原则规范使用车辆,重点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一、低风险地区

  1.疫情期间车辆应加大通风及清洗频次,出车前和回单位后要对门把手、方向盘、驾驶室、乘坐区等进行全面消毒杀菌。

  2.驾驶员及乘坐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尽量减少交流,疫情期间不倡导合并出车。

  3.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调派公务及生产车辆,出行车辆按照“定人、定车、定线路”的原则,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加强派车审批,不得随意变更出行路线。

  4.疫情期间所有公车(含公务、生产车辆)必须执行回单位停放制度,驾驶员每日经测温合格后方可驾驶车辆。

  5.通勤车辆要配备专人每天对乘车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检测不合格者不得乘坐通勤车辆。

  二、中、高风险地区

  在落实1~5项防护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6.中、高风险地区疫情期间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通勤车除封闭园区或作业现场外,原则上暂停运行。

  第八部分 重点地区防控

  进一步做好湖北和北京等重点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继续集中精力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华中分部、湖北公司及公司其他驻湖北单位要继续按照最严格的防控措施,实施“严格管控、外防输出、内防扩散”策略,严密管控每一个环节,集中精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公司继续统筹做好各类防疫物资调配,及时满足湖北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的需求。

  2.总部和所有驻京单位要严格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做好健康监测和人员管理,严防输入感染,全力确保“双零”。

  3.湖北省周边省份公司及浙江公司、黑龙江公司等重点省份单位要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和局部爆发、分类指导”策略,充分发挥联防联控、群防群治作用,强化物资保障,推动科学精准防控,稳妥有序复工复产。

  4.山东公司、辽宁公司、吉林公司及有国际业务的涉外单位要高度关注国际“疫情回流”风险,加强国际疫情风险研判,提前做好防疫措施,防止境外疫情输入。

  5.各驻外机构要建立属地防控机制,针对公司境外项目多、人员多的情况,及时了解境外项目情况,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沟通联系,疫情期间严格出入境管理,确保境外人员身体健康。

  第九部分 应急处置管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复工复产后突发疫情事件的应急处置,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厘清应急处置程序,责任落实到人,严防突发疫情扩散,重点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当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时,一律不得进入办公、生产、施工等场所,应及时到隔离观察区域进行暂时隔离,立即安排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排查。

  2.就医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在医院内应全程佩戴有效防护口罩。

  3.要及时封闭疑似或确诊人员的办公室、车间等办公单元及员工宿舍楼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

  4.经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人员,应接受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5.一旦出现突发疫情,应主动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做好病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相关区域封闭消毒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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