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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公司出台《授权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中国电力网
2020-05-21

  近日,广东电网公司出台《授权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提出,在南方电网公司统筹规划、统一指导下,以提升该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目的,按照“集权有道,分权有序,授权有章,用权有度”原则,持续优化调整治理主体、单位层级、员工岗位之间的权利结构和权力分配,建成权责对等、高效运行、有效制衡的分类分级授权体系。

  企业权责更加清晰

  权责清单,是授权体系建设之中的“核心部件”,实行清单管理是本次体系建设中的一大看点。《方案》要求,广东电网公司权责清单编制需按照实际情况,遵循“因类施策”原则,优化本部与各分子公司间的权责分配,加强对清单执行情况和实时效果的跟踪评估。

  据介绍,广东电网公司已在紧锣密鼓地开展本部权责清单和授权放权清单(2020版)编制工作。据了解,即将出台的两个权责清单将按照集权和分权管理相结合模式,进一步理清本部与具有资产纽带关系的分子公司之间的关系,突出本部核心职能,对管制业务和新兴业务单位开展分类管控。其中,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凡制约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现行权责划分,合理对下授权放权,重点调整下放高频率、高规律、高市场扰动的业务。“扎实推进广东电网公司授权体系建设,有两个方面的效果会比较明显:一是激发基层潜能和活力,提升企业决策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二是能不断地推动企业进行自我约束,规范运行。”广东电网公司法规部相关负责人说。

  对管理人员提出更高要求

  开展授权放权对企业管理人员有什么样的举措,广东电网公司法规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开展分类分级授权到岗,既意味着赋予管理人员更大的权力和责任,也意味着对管理人员综合素质、自我约束等提出了更高要求。

  据悉,广东电网公司在该公司法规、市场、供应链3个部门试点开展本部管理人员授权到岗工作,按照“部门内同一事项不超过2人审查”的要求,将部门审批类业务事项权责,分类分级授权到人到岗,明确审查标准与要求,完善岗位说明书,科学规范管理人员执权运行,并总结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据悉,截至目前,广东电网公司已对44个岗位进行授权,占试点部门岗位总数67%,实施授权224人次,部门内设置超过两个审查环节的审批事项从39项减至0项。

  严控风险保障建设

  “该放的放到位,该管的要管住管好。”广东电网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授权的目的虽然在于激发授权对象的潜能和活力,充分提高企业工作效率,但这绝不意味降低对执权风险的管控力度。在授权放权的同时,广东电网

  公司将着力强化监督监管,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实施“一企一策”差异化管控,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坚持有权必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确保责权统一,坚决防止越“线”。

  体系建设需要充分配套机制作为保障,为顺利推动授权体系建设,《方案》规定,广东电网公司将强化组织、信息和经费3项机制保障。在组织保障方面,该公司通过党委前置研究和董事会集中决策,确定授权体系中重大决策事项的审批权限,审定授权管理基本制度,为决策贡献群体智力;在信息保障方面,坚定落实授权体系的有关要求,及时将授权体系建设成果固化到信息系统;在经费保障方面,全力保障授权体系建设和信息系统优化调整投入,确保相关建设内容和系统改造能够顺利落地。(刘博文 傅柯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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