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参与编制的《涉电力领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规范》是集团公司首次以牵头单位身份参与编制的团体标准。作为参加此次标准编制的唯一一家地方性国有企业,承担此项工作充分表现了企业在信用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领域较高的影响力和管理水平。此外,集团公司同时组织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包头供电局等5家所属单位全面参与了本次5项团体标准的编制工作。
近年来,集团公司高度重视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分别被中国企联和中电联两家权威机构评价为AAA级信用企业,多次通过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官方信用工作媒体发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动态,并于今年4月增补成为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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