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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冀北电力公司3月新增不良行为处理21起

中国电力网
2022-03-14

  3月8日,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2022年3月)》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国网冀北电力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共通报不良行为处理58起。

  通报显示,3月份新增不良行为处理21起。

  其中,处理期从2022年3月8日开始的共有19起,有17起的处理措施为从2022年3月8日到2022年9月7日,在冀北公司集中规模招标相应物资标包中暂停中标资格6个月。涉及电线电缆供应商(处理范围)分别为:河北恒源线缆有限公司(导地线)、瑞安达电缆有限公司(架空绝缘导线)、瑞安达电缆有限公司(10(20)kV及以下电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10(20)kV及以下电缆)。

  有2起的处理措施为从2022年3月8日到2023年3月7日,在冀北公司集中规模招标相应物资标包中暂停中标资格12个月,未涉及电线电缆产品。

  处理期从2022年3月13日开始的共有2起,处理措施均为从2022年3月13日到2022年9月12日,在冀北公司集中规模招标相应物资标包中暂停中标资格6个月,未涉及电线电缆产品。

  国网冀北电力说明,所有不良行为的处理措施须在处理期满后,供应商整改并经相关单位或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新修订的《细则》于2020年5月20日起实行,对于发生在2020年5月20日及以前的供应商不良行为,按照2018版《细则》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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