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2021年02月01日青海省电力交易中心在交易中心对外微信群中,发布“2021年电价分摊承诺”,要求各新能源企业签署,文件中明确:“外送综合电价在220元/MWh以上的按210元/MWh执行,超出部分用以扶持火电”。请问这是否与国家发展新能源的方针不符。 留言时间:2021.2.3
答复: 您关于“青海省电力交易中心变相要求新能源企业给火电企业补贴”的留言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新能源外送应遵循当地新能源跨省跨区外送相关交易机制,建议咨询当地电力交易机构。 答复时间:2021.2.5 答复单位:监管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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