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根据应急管理部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要求,集团公司印发《国家能源集团宣贯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多举措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令第774号,以下简称《条例》)长期、规范落实到一线、落实到现场,促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集团公司明确宣贯《条例》工作目标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为主线,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全员深刻理解并规范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时刻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全面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推动煤矿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安全基础。
具体举措上,集团公司明确了组织机构及职责,从宣传、学习、贯彻三个方面部署九项工作任务。在宣传上,开辟专栏、扩大宣传阵地、丰富形式,在全集团范围内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在学习上,关键少数”带头学,各单位在4月底前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管理人员、区(科)队长、班组长参加一次《条例》解读集中培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破解安全生产难题、抓好安全生产的不竭动力;公开承诺自主学,3月底前组织全员开展一次“我承诺、我践行”签名活动,不断提升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进一步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纳入培训专题学,将《条例》纳入新员工入企培训、“五职”矿长培训等各类安全生产培训必学内容,确保全员上好、上足安全生产“必修课”。
在贯彻上,各单位4月底前对标对表完成自查自改工作,及时补足短板,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做法、成熟经验和优秀成果,组织推广应用,在全集团内互学互鉴;四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条例》学习掌握不到位、贯彻执行打折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彻底等内容。
同时,集团公司还责成各煤矿企业,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条例》宣贯落实领导小组,把《条例》宣贯和两办《意见》《硬措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集团公司2024年一号文件宣贯和本单位实际有机结合,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宣贯落实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人人有责、各负其责、权责清晰的宣贯落实工作机制,凝聚宣贯落实合力。并对《条例》宣贯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检查,纳入安全绩效考核,及时研究解决《条例》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为保障各项举措有效推进,确保《条例》落实落地,集团公司还将对《条例》宣贯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考核和各类安全监察重点,作为年度验收评级的重要依据,对工作组织不力、职责任务不清、推进落实迟缓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追责问责、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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