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电力公司为非高耗能企业减免5%电
国际新闻2020-03-06
中国电力网讯 2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明确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对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一般工商业电力用户实行优惠电价政策,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明确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落实相关事项的函》,函件中进一步明确高耗能行业范围为: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除以上行业外的工业用户及全部商业用户可享受电价95折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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