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赴广东调研并出席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
焦点头条2024-10-31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物质基础,同时矿山、尾矿库等也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风险。2024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黄海华在记者会上介绍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中关于加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防范和减少风险隐患的有关情况。
“近年来,为推动矿业绿色发展,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制度措施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综合治理,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黄海华说。
黄海华表示,聚焦矿山开采、尾矿库等方面的生态环境风险,总结实践经验,在二次审议稿关于矿区生态修复、绿色矿山建设有关规定的基础上,三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修改完善:一是,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矿区生态修复工作的统筹和监督。二是,增加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应当加强对尾矿库建设、运行、闭库等活动的管理,防范生态环境和安全风险。三是,要求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应当包括尾矿库生态修复的专门措施。四是,增加规定矿区生态修复能够边开采、边进行的,应当边开采、边进行。(《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周誉东 徐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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