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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电业局千里山分局城郊供电所: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学习

行所当行
2021-05-31
 来源:中国电力网
  中国电力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铸牢广大班组员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近日,乌海电业局千里山分局城郊供电所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学习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集中学习。

  《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于2021年1月30日由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由8章70条内容组成,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促进中华文化认同和传承、促进各民族繁荣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加强社会协同、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展开,是内蒙古自治区首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

  会上,该供电所所长带领全体班组成员逐条学习,认真解析,员工们认真听讲,积极做好学习笔记,展开热烈交流讨论。同时该供电所所长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利用微信平台、周五安全学习等宣传方式,扩展宣传渠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全体班组员工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充分认清开展民族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通过本次学习活动,使全体班组成员深刻领会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制定依据、原则、适用范围、作用意义、目标、思想、理念和实施要求等。通过学习活动,乌海电业局千里山分局城郊供电所坚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在新时代身体力行、知行合一,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共圆伟大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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