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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电业局千里山分局千钢供电所组织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行所当行
2021-07-27
 来源:中国电力网

  中国电力网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于2020年6月2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20年7月1日起施行。近日,乌海电业局千里山分局千钢供电所组织班组成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对《政务处分法》的适用对象、基本原则、政务处分种类和适用规则、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以及适用的处分种类、处分程序等内容进行了全面学习,确保《政务处分法》宣传学习贯彻到位,推动班组职工形成遵纪守法的行动自觉。

  在本次安全学习活动中,“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如何切实抓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贯彻执行,确保真正落地生根?该供电所所长强调,全体班组成员特别是党员要自觉学习、带头遵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开展多种宣讲,教育引导班组员工廉洁从教,依法秉公用权,同时就进一步抓好《政务处分法》的学习宣传贯彻,重点做好三个方面:一是学习要入脑入心。党员群众要深刻认识《政务处分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把纪律和规矩记在心上,积极担当作为,增强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争做讲规矩、守法律的表率。二是将学习《政务处分法》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理念、法治思想结合起来,通过学习强化党员、群众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时刻以党纪国法和法律法规来指导工作、约束自己的行为。三是全体班组员工要以《政务处分法》为标尺,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依法精准查处公职人员的违法行为,持续释放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强烈信号,着力为千里山分局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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