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区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17号提案的答复。
原文如下:
郭昊展委员:
您在区十五届政协一次会议提出的第217号建议《关于萧山加大力度推广新型建筑工业化+BIPV的场景应用,发展低碳经济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作为光伏技术与建筑技术融合集成应用的实现方式,能够有效降低建筑用能、降低碳排放,是发展零碳建筑的重要技术形式,因此大力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BIPV的场景应用对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光伏发电建设,大力予以推进。截至今年六月份,我区工商业累计已并网光伏项目451个,总装机容量279.602MWp;农户累计已并网光伏项目2496个,总装机容量21.907MWp,合计装机容量301.509MWp,正常达产后年发电量可达到3亿度左右,我区光伏装机总量位居全市第一位。
一、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区光伏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我区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仅有1%左右,仍以企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为主,各类资源充分利用、规范标准、安全保障、推进政策等诸多方面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差距。
(一)技术标准和监管问题
对于2019年及以前并网项目,如需享受萧山区的光伏补贴政策的,由发改局统一组织验收,验收标准根据杭州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协会颁布的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但从2020年开始由于萧山区没有补贴政策, 之后并网的这批项目质量除供电公司并网验收外,到现在还没有统一组织全面验收。目前杭州市正在制定相应的补贴政策,萧山区也准备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我们已经多次与财政局沟通协商。我们将把全面验收合格作为享受区补贴的必要条件,并将研究制定落实举措,通过抽检、补验等方式确保这些光伏项目的质量、安全。
(二)光伏企业安全隐患问题
在这方面目前上级有关部门没有明确规定,据了解其他县区也没有设相关资质限制。实际我区光伏安装队伍质量确实存在良莠不齐的现象,有些是挂靠的,不够规范。原来我们要求安装队伍按照项目大小需具备以下资质:(1)400KWP以上光伏项目彩钢瓦屋顶设计施工需有土建甲级、电力二级资质,如果是混凝土屋顶则降低为土建乙级、电力二级资质;(2)400KWP以下光伏项目彩钢瓦屋顶设计施工需有土建甲级、电力三级资质,如果是混凝土屋顶则降低为土建乙级、电力三级资质;(3)户用方面目前上级还没有明确的规范要求。但实际没有按照规范要求执行,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三)屋顶资源闲置与光伏企业需求间矛盾问题
目前我区持有房屋产权证的工商企业约40%左右已安装光伏项目,采纳方案一般有两种:一种是企业自己投资建设;另一种由企业提供屋顶,第三方投资建设。发电模式多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自投企业投资回收期需5年左右;如果是第三方投资,那么企业可享受20%左右的电费折扣,企业具有一定的积极性。现在推广难度最大的是农户、公共建筑、学校、医院等,因农户及公共建筑、学校等电费价格相对较低,投资回收期较长,一般需要11年左右,投资方积极性不高,存在屋顶资源闲置的情况。其他工商企业有较大一部分屋顶存在以下问题:(1)彩钢瓦等屋顶的承重达不到要求,(2)无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3)受到变压器容量限制,导致光伏发电与安装容量不匹配,(4)企业自己用电量不多,自发自用较少,大部分需全额上网,造成企业投资积极性不高,(5)屋顶结构不适合上光伏项目。以上原因造成部分企业屋顶空置。
(四)缺乏推进政策问题
杭州市补贴政策从意见征求稿到现在已三个多月,一稿未通过,二稿在修订中,到目前为止还未出台。我区补贴政策初稿已制定,我局也多次同区财政局沟通协商,但财政局的意见是等杭州市政策出台后,我区再加以配套。
(五)社会大众对光伏产业的认知度问题
确实存在这种情况,最近几年我局虽通过报纸、电视台及推广会、培训会等形式,在光伏推广宣传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是力度确实还不够。客观上由于宣传经费、人员配置等多方面的限制,有点力不从心。
二、下一步的举措
我们认识到在光伏发电推广应用方面的工作,还有很多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经我局与规资局、住建局相互探讨以后,决定采取以下举措:
(一)争取尽快出台我区光伏补贴政策
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作为光伏技术与建筑技术融合集成应用的实现方式,能够有效降低建筑用能、降低碳排放,是发展零碳建筑的重要技术形式,因此大力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BIPV的场景应用对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将新型建筑工业化与光伏建筑一体化同步推进发展可以显著提升我区新建筑能效水平,提高建筑节能发展质量。争取尽快出台我区光伏补贴政策,目前杭州市正在制定相应的补贴政策,萧山区也准备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我们已经多次与财政局沟通协商。另外给予节能政策支持,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在执行有序用电计划是根据其发电规模予以优先支持,在核算电价时其自发自用电量不计入阶梯电价适用范围;新增光伏发电项目“十四五”期间不纳入企业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可抵扣企业新上项目用能指标,在评选“绿色企业”时给予支持。
(二)大力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BIPV
针对新建民用建筑,应全面执行省、市绿色建筑与建筑工业化相关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同时加快修订完善我区《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将建筑工业化和光伏建筑一体化等控制性指标纳入土地出让条件,从源头上对各类开发建设活动提出建筑强制性指标要求。具体对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建议建设单位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增加装配式建筑建造及光伏建筑一体化相关篇章,区发改局、住建局在立项阶段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落实装配式建筑及光伏建筑一体化要求、保障建设资金。区规资局对社会投资类住宅及商业类项目在规划条件审批时,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选址意见书)、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公告和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划拨决定书)中,落实装配式建造及光伏建筑一体化建造要求。
(三)研究出台我区光伏安装建设企业分类评价政策
最近我局与杭州太阳能光伏产业协会、国网萧山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商讨,计划设先在我区出台光伏安装建设企业分类评价政策。由于目前光伏安装队伍资质、安装质量良莠不齐、鱼龙混杂,为鼓励优势企业多参与我区光伏项目的建设,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按照建设单位的资质、安装质量、运维管理等采取分类评价。目前正在起草相关评价政策,分为ABCD四类,评价结果将每年公示一次,D类企业建设的光伏项目不享受补贴政策。如补贴政策如期出台,我区将严格按照杭州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协会颁布的屋顶分布式光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并把验收合格作为补贴的基本条件之一。并进一步完善分布式光伏规划、设计、建设、并网、运维、验收等标准体系,引领光伏行业高质量发展。
(四)提升新型建筑工业化+BIPV房屋安全性能
对我区新建、改建、扩建屋顶积极推进BIPV建筑一体化,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优势企业参与,在满足常规建筑防渗漏、抗沉降、防伸缩、安全性等各项建筑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对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停车棚等在不破坏建筑结构、屋面防水、日照遮挡相关使用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外墙、屋顶分布式光伏改造试点,持续推进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切实提升我区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水平。
(五)推进产业联盟的建立
鼓励培育本土的新型BIPV建筑工业化的龙头企业,以东南网架、杭萧钢构等我区上市企业为主体,联合上下游产业,建立光伏产业链。同时鼓励链主企业积极参与萧山重大项目的建设,建设一批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新型BIPV样板项目,并制定相关的企业(行业)标准,打造“萧山新型建筑工业化+BIPV”的金名片,助力萧山实现“双碳”目标,助力萧山争创全省首批低碳示范县和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推进。
(六)大力宣传推广光伏发电
我区将进一步加强光伏发电工作的推广,通过报纸、电视台及推广会、培训会等形式,加强新型建筑工业化+BIPV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宣传力度,特别是企业关心的光伏项目的光伏支持政策、备案、建设流程、投资回收期、建设条件、安装质量控制、运维管理等方面作为宣传重点。对推进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在全区营造光伏发电应用的浓厚氛围,推动社会各界自觉、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光伏发电项目的推广和应用工作中来。
推进萧山区光伏发电工作是一个长期的工作任务,任重而道远,我们会坚持奋斗在光伏工作一线,希望您持续关注该项工作,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建议。
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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