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嘉兴: 探索"储能+"多元发展 适时制定建设指导意见

中国电力网
2023-08-25
浏览:
8月22日,浙江嘉兴市发改委针对钱亚平委员提出的加强用户侧储能政策支持提案进行回复。嘉兴市发改委表示,将进一步完善用户侧储能发展的政策环境,结合各地实际需求,积极有序推进新型储能建设。

以下为原文

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67号提案的答复

钱亚平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用户侧储能政策支持,深化能源改革、推动绿色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型储能是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支撑。大力推广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在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的同时,助力电网削峰填谷,增强能源保障能力,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近年来,我市抢抓新能源发展机遇,提前布局储能新赛道,全力推动储能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新型储能项目43个,装机规模达5.15万千瓦,其中用户侧储能为3.61万千瓦。

二、有关工作举措

(一)统筹开展储能规划布局。根据省能源局对全省新型储能项目发展规划安排,按照统筹规划、多元发展,安全可靠、市场驱动、示范先行的原则,明确全市新型储能发展目标、总体布局、重点任务和年度建设计划等,做好本地区新型储能项目纳规建议报送、年度建设计划编制报送及项目建设监督管理等工作。联合经信、电力和长三角专精特新基地等单位开展调研排摸,深入企业一线开展储能需求调研,积极推进供需双方对接和示范推广应用,滚动储备建设项目计划,截止目前全市共8个项目入选全省“十四五”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数量居全省第一。

(二)推进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组织多部门联合课题组开展新型储能工程建设方案可行性论证,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专题听取建设方案,提出以用户侧储能和电网侧储能为主体,通信基站储能为补充的项目建设方案,并印发实施《嘉兴市光伏储能虚拟电厂“三位一体”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市政府组织召开“三位一体”综合示范项目建设部署会,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责任书,落实属地职责,明确储能年度发展目标。明确用户侧、电网侧、电源侧储能发展方向。目标实现县(市、区)1万千瓦级规模储能全覆盖,确保当年开工建设新型储能项目20万千瓦以上。

(三)提升市场交易基础能力。落实《2023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根据我省电力市场化改革工作部署和电力市场体系建设要求,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综合补贴和绿电交易价格等因素)与电力用户自主协商开展绿电交易。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力市场化交易的通知》,加强售电市场管理。做好电改政策培训宣贯,组织电力领域专家详细解读电力体制改革及市场化交易政策背景及输配电价、直购电、现货交易等相关政策,通过现场参训、视频参训、短信推送、纸质宣传等方式,帮助企业了解掌握电改新政、交易规则和市场动向。

(四)强化监督管理服务。优化新型储能资源调配运行,建立嘉兴市虚拟电厂综合管理平台,作为规模化聚合新型储能资源的统一管理平台,推动储能项目分批有序接入,实现分布式资源主动调节和高效管控。落实国家、省有关新型储能运行管理规定,指导新型储能项目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做好施工和验收管理工作,督促项目配备必要通信信息系统,具备向电网调度部门上传运行信息、接受调度指令的功能。明确备案并网流程,优化用户侧储能备案流程,鼓励利用零星用地探索建设共享储能。完善并网办理手续,电网企业做好并网调试及验收等服务,及时出具并网接入意见。

(五)完善建设运行规范。健全信息采集接入技术标准,组织起草嘉兴市虚拟电厂综合管理平台数据接口规范,明确平台数据接口文档规范要求。创新储能服务商业模式,推动通讯运营商、储能电池生产企业与电力公司三方合作,建立一体化智能管控平台,聚合基站储能资源并纳入统一管理,已完成176座5G基站智能化储能系统改造,实现智能常态化运维。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委将充分吸收借鉴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用户侧储能发展的政策环境,结合各地实际需求,积极有序推进新型储能建设,促进能源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一)实施示范带动。加快省级储能示范项目建设,发挥试点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市储能应用发展。围绕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大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其他终端用户,探索“储能+”多元融合发展新场景。

(二)健全政策支撑。适时研究制定进一步规范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健全涵盖新型储能项目备案管理、电力接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环节的快速服务机制。

(三)推进标准制定。新型储能的技术和应用还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我委将积极对接省、市标准化主管部门,积极探索行业标准制定工作,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应用协同发展。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6月28日

来源: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推荐阅读

无相关信息

评论

用户名:    匿名发表
密 码:
验证码: 
最新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