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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用户不签长协,煤企经营困难,减产才能自救!

中国电力网
2020-04-26
 来源:今日媒探

  自上个周六,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发通知,提到要抵制蓄意压低采购价格的招标行为后,4月20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和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再发重磅文件。跟之前的通知一样,这个通知也是干货满满。

  今日智库团队,对最新的这个《关于维护市场供需平衡、提高行业发展质量的意见》,进行了集体的研究和研讨,认为有4条需要重点关注:

  第1条,在煤炭市场出现严重供大于求的形势下,实施阶段性减量化生产,维护市场供需平衡。

  这条意见,应该说在煤企中已经达成了共识,今日智库也在昨天的头条文章中,给出了更为量化的建议,那就是国内煤产量和进口煤数量,都阶段性减10%。可以说,国内煤减产是煤企自救的关键办法,收紧进口煤是国家调控的重要手段。

  第2条,部分重点用户不签订中长期合同,已经严重影响了煤炭企业全年煤矿生产经营计划安排。坚定不移地执行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和“基准价+浮动价”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巩固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果。

  这一条中,透漏出一个信息,今年是煤企想按发改委要求签合同,而部分重点用户不签订中长期合同。大家都知道,中长期合同制度是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成果,而部分重点用户的作法,可以说是破坏了这个重要成果,并严重影响煤企的生产经营。煤炭行业现在的态度很明确,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办,已有的制度机制不能说变就变。

  第3条,要规范煤炭价格指数使用,坚持使用系统完善、运行良好、有代表性的中国煤炭价格指数、环渤海价格指数等综合价格指数和区域性价格指数指导现货定价。

  这条实际谈的是定价方式问题,现在市场上的煤炭价格指数很多,但用哪些指数来定价合适呢?估计行业管理部门会进一步明确,意见中只用了“系统完善、运行良好、有代表性的”这样一个提法。如果反过来理解,那就是有的指数系统不完善、运行不良好、不具有代表性。

  第4条,加强行业自律,抵制低价倾销和恶性竞争,避免互相挤占市场,推动中长期合同制度和市场化定价机制落实到实处。

  这个意见,实际在上周六的意见中也提到了,如果跟上次中国煤炭运销协会提出的“大型煤炭企业共同抵制少数用户的不合理、无原则的降价要求,抵制蓄意压低采购价格的招标行为”对比着看,就是希望煤企不能想着怎样把同行干趴下,而要想着怎样实现良性发展。

  平台还注意到,这次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和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发的文件,是主动公开的,也就是希望知道的人越多越好。所以,我们把红头文件附在最后,大家可以细细看看图,看后有什么好的观点,请大家多多讨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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