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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屏抽水蓄能电站通过工程竣工验收

中国电力网
2019-12-16

  根据国家能源局《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国能新能〔2015〕426号)和《水电工程验收规程》(NB/T35048-2015)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受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的委托,我院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江西洪屏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为水电总院;副主任委员单位为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委员单位由江西省扶贫办公室、档案局,宜春市人民政府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靖安县人民政府,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华中分部,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洪屏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及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验收委员会还包括验收专家组组长。

  根据验收工作安排,水电总院组织验收专家组对建设单位报送的验收总结报告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检查,竣工阶段的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决算、工程档案共八个专项验收已分别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均有同意通过验收的明确结论意见,并已妥善处理竣工验收中的遗留问题及完成尾工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水电总院组织验收专家组于2019年12月3日~5日开展了工程现场检查工作,听取了工程建设和设计、运行管理等方面的汇报,再次复查了竣工阶段各专项验收遗留问题的落实情况及竣工验收阶段工程运行情况,在查阅验收资料的基础上,形成了验收专家组意见。

  验收委员会会议于2019年12月6日在南昌召开。会议由王忠耀副院长主持。会议首先由主任委员王忠耀介绍了竣工验收的依据、程序和验收委员会成员,随后,工程运行管理单位洪屏公司李幼胜董事长致词,会议先后听取了洪屏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关于工程建设、电站运行管理及竣工验收专项验收情况的汇报,设计院关于工程设计情况的汇报,以及验收专家组关于验收结论意见的介绍。与会各位委员、代表就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验收委员会同意江西洪屏抽水蓄能电站通过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概况:

  江西洪屏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江西省靖安县境内,距靖安县城40km,距南昌市90km。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江西洪屏抽水蓄能电站规划装机2400MW,拟分期建设,本期装机容量1200MW,安装4台300MW的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蓄能机组,上、下水库一次建成,具有周调节能力。工程位于江西省负荷中心,承担江西电力系统调峰、填谷、调频、调相、事故备用和黑启动等任务,下水库兼顾灌溉、防洪、发电(小电站)等综合利用。本电站属一等大(1)型工程,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洞室群、地面开关站及中控楼等组成。

  上水库正常蓄水位733.00m,死水位716.00m,有效库容2031万m3。上水库包括主坝、西副坝、西南副坝等建筑物。主坝坝型为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737.50m,最大坝高42.50m。西副坝、西南副坝均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均为738.90m,最大坝高分别为57.70m、37.40m。

  下水库正常蓄水位181.00m,死水位163.00m,有效库容3479万m3。挡水建筑物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185.50m,最大坝高74.5m;溢流表孔共设3孔,孔口尺寸13m×16m(宽×高),堰顶高程169.50m。

  输水系统在上水库主坝右侧至下水库坝址上游约3.8km处的山体内,全长约2640.40m,引水和尾水系统平面均采用两洞四机布置,引水系统立面采用二级竖井方案,地下厂房采用中部开发方式,主厂房开挖尺寸为157.5m×22m×51.1m(长×宽×高)。地下厂房洞群由主副厂房洞、主变洞、尾水闸门洞、母线洞、进厂交通洞、通风兼安全洞、排风竖井、500kV电缆出线洞等附属洞室组成。开关站布置在地面,采用500kV GIS设备,户内型布置;电站中控楼布置在进厂交通洞洞口附近。

  洪屏抽水蓄能电站2010年6月开始前期筹建;2012年2月主体工程开工建设,2015年4月上水库主坝混凝土浇筑完成、2015年1月上水库西副坝面板混凝土浇筑完成、2014年12月上水库西南副坝面板混凝土浇筑完成,2015年8月下水库大坝混凝土浇筑完成;2015年8月下水库开始蓄水,2015年12月上水库开始蓄水;2016年7月首台机组投产发电,2016年12月4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截至目前,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机电

  金属结构设备运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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