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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试点用电营商环境观察员制度

中国电力网
2020-04-02

  为持续优化提升安徽省用电营商环境,及时曝光和处理供电企业供电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发挥社会和电力用户的监督作用,近日,华东能源监管局会同省能源局,共同建立了安徽省“用电营商环境观察员制度”。

  观察员制度首先在合肥市及所属各区县开展试点,将从市县政府部门、工业园区或经济开发区电力配套建设(管理)部门、民营电力施工企业和电力用户中,选取部分熟悉供电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一定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提出意见、建议能力的人担任用电观察员。用电观察员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依规的基本原则,围绕供电质量和能力、用户业扩报装接电时间、电价政策和收费标准执行、停电公告、市场行为、信息公开等六个方面对供电企业开展观察,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观察结果。

  下一步,华东能源监管局、省能源局将在合肥市范围内聘请用电观察员,加快推进我省用电营商环境观察员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省会城市的用电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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