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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碳市场 将进入交易活跃阶段

中国电力网
2021-11-08
 来源:中国证券报

  最新数据显示,自今年7月开市至今,全国碳市场累计成交总额近10亿元。

  “根据试点经验,临近年底履约期,全国碳市场将进入交易活跃期。”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总经理刘杰日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目前正积极争取尽快把符合要求的投资机构纳入全国碳市场,待时机成熟后纳入符合条件的个人参与碳交易。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配额总量逐年收缩,参与主体不断扩大,未来碳交易价格有望走强。

  首个履约期配额清缴大限将至

  “全国碳市场启动上线交易以来呈现三方面特点。”刘杰表示,从日间交易情况看,成交量和交易活跃度经历低迷后逐步回升;从成交价格看,前期呈上涨趋势,小幅震荡后,逐渐呈下滑态势;从企业参与情况看,虽然10月以来参与交易的企业数较此前上涨约25%,但总体比例仍不高,目前约120家,占比6%,企业入市态度较为谨慎。

  对于“首日效应”过后市场交易活跃度不高的问题,刘杰认为,主要原因包括:市场主体过于单一,无法形成多样化需求的有效市场;缺乏硬性约束,重点排放单位参与交易的主动性不足;部分企业集团和地方政府存在保护思想,不利于自由开展交易。

  10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确保2021年12月15日17时前本行政区域95%的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履约,12月31日17时前全部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履约。

  “今年是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周期,履约工作涉及各省级主管部门以及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162家,覆盖约45亿吨二氧化碳年排放量。”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将加强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对接,督促辅导本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范围内的重点排放单位尽早做好配额清缴相关工作。

  国电电力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所属控排企业已做好全国碳市场首年交易履约准备工作。据内部盘查和测算,国电电力今年碳配额总体盈余,公司将持有剩余配额以备后需。

  “根据试点碳市场的经验,临近履约期交易活跃度会大幅上升,今年四季度将进入交易活跃期。”刘杰表示,在全国碳市场相关制度设计中,正考虑通过改进配额分配方法、引入抵消机制等政策措施引导市场预期,从而形成合理碳价。

  将尽快推进投资机构入市

  稳字当头,如何激发全国碳市场新活力成为下一步亟待解决的问题。

  “全国碳市场从发电行业碳排放配额交易起步,将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加快推动投资机构等非履约主体入市交易。”刘杰表示,明年将陆续把电解铝、水泥这些高排放行业纳入碳排放市场,争取在“十四五”期间把更多高排放行业纳入进来。

  “我们正与主管部门积极沟通,争取尽快把符合要求的投资机构纳入全国碳市场。”刘杰表示,投资机构具体入市时间将根据生态环境部安排,从而形成多元化市场结构,提高市场流动性,进一步提高碳定价能力与定价效率。考虑到风险管理要求和个人投资者承担风险的能力,待时机成熟后再纳入符合条件的个人参与碳交易。

  同时,在碳期货等碳金融工具方面也正进行新探索。

  “上海环交所与上海清算所合作推出国内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标准化的碳衍生品——上海碳配额远期交易,作为碳市场创新型风险管理工具,对有效锁定交易价格、规避市场风险起到重要作用。上海环交所在满足国家监管要求和注重市场风险管理的前提下,

  稳步推进碳金融产品创新。”刘杰表示,从试点地区经验看,多样化的交易产品和服务可以推动市场活跃度提升,通过交易机构开展回购、借碳等服务产品,既有助于企业碳资产的管理、实现配额的灵活流动,也可依托交易机构的市场监管实现有效的风险控制。

  此外,对于地方试点如何衔接全国碳市场,刘杰表示,目前,参与全国碳市场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不再参加地方碳市场交易,避免一家企业既参加地方碳市场又参加全国碳市场的情况。在具体过渡的时间表、路线图方面,要根据全国碳市场发展、地方试点实际情况进一步研究。在全国碳市场建立的情况下,不再支持地方新增试点,已有试点可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同时做好向全国碳市场过渡的相关准备工作。

  加快完善全国碳市场建设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提出,建设完善全国碳市场,有序扩大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并纳入全国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专家预期,完善全国碳市场建设将进一步提速。

  “中国碳市场正式运行时间较短,应该秉承‘摸着石头过河’的态度,小心求证,把每一步都走踏实。”湘财证券研究所宏观研究员祁宗超认为,结合全球碳排放交易体系和碳市场发展来看,对于我国碳市场,建议政策宜由松到紧,分阶段规划调整;统筹兼顾,尊重地区差异;合理设置总量目标。

  在长江证券环保行业首席分析师徐科看来,金融机构和个人无法进入全国碳市场,企业持有的配额主要目的为履约,存在“储存”富余额度留待将来需要的情况,非清缴期交易价格必然维持低位。

  “预计碳达峰之前较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碳市场的交易价格将保持在较低水平,而在履约期的短暂时期内,企业需求会上升,带动交易均价阶段性抬高。”徐科认为,在迈向碳中和过程中,配额总量有望逐年收缩,未来金融机构和个人等参与主体的扩大将带来市场流动性提升,从免费分配为主转向有偿分配为主,届时碳交易价格有望上涨。

  银湖新能源战略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宇认为,加快完善全国碳市场建设,应加快完善法律法规,推动碳排放交易相关立法工作,强化法治保障;进一步扩大碳市场管控行业范围,优先选择具有较丰富试点运行经验的钢铁、水泥、石化等行业;完善自愿性减排交易市场,适时开展林业碳汇交易,促进碳汇能力提升。同时,加快碳市场机制和技术创新。适时引入碳资产质押融资、碳资产证券化等固定收益产品和碳期货、碳期权等金融衍生品。积极探索先进数字技术在碳市场中的创新应用,降低运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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