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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集团聚焦“四个融入” 推动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公司治理效能

中国电力网
2022-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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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宣部党建网、国务院国资委网站刊发文章,聚焦三峡集团党建工作主要做法与成效。全文如下。

  三峡集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国企党建会和中央企业党的建设座谈会精神,对照《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制定17项任务32条措施并推动抓好落实,聚焦重点任务,突出融入质量,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党的领导优势充分转化为公司治理效能,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在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连续15年获评A级,党建工作考核连续两年获评A级,“两利四率”长期保持领先,被国务院国资委确定为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企业和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

  准确把握融入的功能定位

  聚焦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职能定位,精准厘清党组与董事会、经理层权责边界,促进党组把该管的坚决管好,该放的坚决放权,充分发挥各治理主体作用。

  把好集团正确发展方向。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等根本性、方向性工作,研究制定《党组决定事项清单》,明确7类26个具体事项由党组研究决定,确保政治方向、政策方向、行动方向始终与党中央同向而行、同频共振。

  管好集团改革发展大局。锚定创建世界一流企业这个全局目标,全方位梳理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制定《党组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明确党组重点围绕“四个是否”对17类89个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进行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依照法定程序做出决策;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逐项细化、量化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决策事项清单,聚焦投资、融资、重组等9个方面授权董事长决策26个重大事项、总经理决策22个重大事项,在发挥好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能同时,做到科学决策、规范决策、高效决策。

  落实集团战略发展定位。履行央企职能使命,制定《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定位的意见>实施方案》,党组定期研究推动集团“六大作用”贯彻落实情况,经常听取经理层工作汇报,通过巡视巡察、工作督办、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督促和保障经理层履职尽责发挥“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作用,努力推动清洁能源与长江生态环保“两翼齐飞”。

  全面夯实融入的基础保障

  结合集团实际,强化顶层设计,为不同性质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提供基础保障。

  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制定《所属子企业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参考范本》,分层分类明确党组织在机构设置、职责权限、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三峡集团及300多家具备条件的子企业全面规范完成“党建入章”。积极推动“双向进入、交叉任职”,22家二级子企业全部实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为10户规模较大的二级单位配备专职副书记,党组织的企业法定地位和落实路径更加规范化、具象化。

  完善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的制度体系。制定《关于在深化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集团层面修订完善41项制度,规范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确保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坚持因企施策授权保障党组织精准履职。一企一策制定二级子企业授权放权事项清单,同步明确党组织履职要求,在“松绑赋能”的同时加强“导航定位”。制定《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导意见》,对混改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党组织设置及隶属关系、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事项范围路径以及监督考核等作出规定,在重庆长电联合公司探索实施“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成功打造重庆三峡水利等混合所有制改革示范样板。制定《关于规范所属企业党支部(党总支)集体研究把关企业重大事项的指导意见(试行)》,规范法人企业党支部(党总支)研究把关生产经营重大事项的范围、方式、路径,打通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最后一公里”。制定《关于规范新成立单位过渡期临时决策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加强新单位自成立到领导班子基本配备到位期间的决策运行管理,规范重大事项决策权限、机制和程序,有效防控风险。

  持续完善融入的体制机制

  进一步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在探索形成成熟定型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中切实发挥好党组(党委)领导作用。

  建立党建与生产经营互融互促的工作机制。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规定》,成立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印发党组、党委、党支部三级责任清单,着力构建管党治党责任体系、制度体系、落实体系和保障体系,结合生产经营开展国家重大工程“大党建”、“党员领先指数”等党建创新,连续5年对党委书记开展述职评议,连续4年对所属单位开展党建工作考核,将党建工作考核与经营业绩考核相印证,与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相衔接,与领导人员薪酬奖惩相挂钩,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建立科学完善的决策循环机制。构建以“一方案、两清单、三规则”为核心的治理制度框架(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党组决定事项清单、党组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党组工作规则、董事会工作规则、总经理议事规则),明确党组前置研究把关生产经营重大事项的具体流程,形成董事会“会前充分沟通、会中民主决策、会后跟踪反馈”“三步法”决策模型和“回头看”“再评估”机制,突出总经理办公会对重大事项的谋措施、抓落实职能,实现重大事项决策闭环管理。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子公司规范董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子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和外部董事占多数要求,出台所属单位“三重一大”制订审批、党委议事决策、新设单位决策、法人党支部研究把关等四类治理规范,建设开发三峡集团董事会运行管理评价信息系统和所属子企业“三重一大”决策运行系统,促进子企业规范高效决策。

  建立充分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所属子企业全部实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包含12项举措、10项薪酬分配要素、4种退出类型的市场化选人用人指导意见,在长江电力、三峡资本等“双百”试点企业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选育用留汰全面市场化,2021年末全集团管理人员竞争上岗率和退出率分别达44.8%、5.92%,人均利润217万元、人事费用率8%,名列央企前茅。针对集团化作战和团队激励为主的业务特点,创立“赛艇式”干部激励机制,制定容错纠错指导意见和生态环保、新能源以及经营投资免责事项清单,主动迎战市场化竞争建立新能源资源获取专项激励,实现个人激励与组织战略“同频共振”。在5家“双百”、混改、科改企业中实施股权激励、科技型企业岗位分红和科技创新专项激励,全面激发企业活力、创新力和竞争力。

  不断强化融入的监督落实

  围绕实现公司治理体系有效运作和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纪检、巡视、审计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监督体系,提升监督实效,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

  突出重点进行监督。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峡集团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深化企业改革、强化创新驱动、优化发展布局等重点任务进行监督,确保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进行监督,健全风险防控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建风险分级分类管控机制,加强内控体系和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化解投资、债务、金融等经营风险。围绕关键少数进行监督,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深入开展“靠企吃企”专项整治和专项巡视,组织对全集团2072名干部进行廉政“体检”,提高监督实效。

  严格开展党内监督。推动党组全面监督、纪检监察组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相结合,建立党组与纪检监察组重要情况通报机制和意见交换机制,定期听取纪检监察组监督意见,并逐项闭环整改销号。

  完善企业内部监督。明确纪检监察、巡视、财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职责,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程序衔接等机制,加强内部各类监督力量联动配合,确保内部监督无缝衔接、及时有效。针对所属单位在全面从严治党、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共性及个性问题,深入开展“一企一领域”专项整治,提升治理效能。强化员工廉洁从业教育,深化工程大坝与廉洁大坝“两坝同筑”、自然生态和政治生态“两个生态共建”理念,监督干部职工守好廉洁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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