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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助力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大有可为

中国电力网
2021-01-18
 来源:证券日报

  一个月前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其中一项重点任务,提上日程。同时,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也再次被强调。

  那么,资本市场在这过程中,该如何发挥作用?笔者认为至少在以下两个方面可以发力。

  首先,为相关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近年来,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不断丰富完善,通过股票发行和债券发行,为企业融资提供了支持,突破了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瓶颈。

  企业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必然需要资金的支持。资金从哪里来?资本市场在这过程中就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根据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目前A股市场上节能环保概念上市公司共计187家,合计首发募资1065.05亿元。

  这统计的只是环保概念的上市公司,如果算上与碳达峰、碳中和都有相关联的,比如,火电、钢铁、水泥、有色、石化、化工、煤化工等行业的公司,那么,这一数量会更大。

  除了首发上市,债券同样发挥了重要作用。而最为重要的就是绿色债券。

  绿色债券主要用于减缓和适应由温室气体造成的气温上升等气候变化问题,它能够为能源转型以及碳中和相关技术提供资金支持,促进绿色低碳化发展。

  虽然中国的绿色债券发行时间较晚,但整体规模增长迅速。根据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目前续存的公司债中,200只为绿色公司债券,合计规模为1871.46亿元。

  当然,绿色债券作为一个新生的投融资手段,其产生和发展都离不开政策的大力支持。我们看到,如今,诸多政策已经出台,从顶层设计上促进了绿色债券的发展,助推中国绿色低碳发展。

  其次,应当建立覆盖面更广的强制性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关于上市公司披露环保相关的信息,政府部门一直都在持续地推进相关工作。可以说,环境信息披露取得了积极进展,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以最近几年的情况为例,2015年9月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建立上市公司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机制;2017年6月份,证监会和环保部签署了《关于共同开展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合作协议》,对上市公司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提出要求,并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2018年9月份,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的重点之一,是强化了上市公司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方面的引领作用;2019年3月份,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并视情况编制和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环境责任报告等文件;2020年9月份,深交所修订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将对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披露情况进行考核,重点关注的方面包括是否主动披露ESG履行情况,报告内容是否充实、完整等。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当前环境信息披露的水平尚未充分反映碳中和的要求,对大部分企业尚未强制要求披露碳排放和碳足迹信息。鉴于此,笔者认为,我们应当建立覆盖面更广的强制性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让碳排放和碳足迹成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

  值得关注的是,相关部门日前表态称,“十四五”时期将推动上市公司、发债企业强制性披露环境信息。

  总之,资本市场在助力“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必然是大有可为,为我国2060年实现碳中和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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