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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开展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效及工作有关情况

中国电力网
2020-03-09
 来源:中国电力网

  中国电力网讯 3月6日,国家能源局举办一季度网上新闻发布会,介绍2019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2019年度国家能源局行政执法和能源稽查工作情况,国家能源局开展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效及工作有关情况,以及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燃气轮机自主创新示范项目有关情况等,并回答记者提问。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下简称专项整治)有关部署要求,2019年下半年以来,国家能源局牵头在全国范围内对农村电网公共基础设施正常使用和日常维修养护、北方地区“煤改气”气源保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国家能源局组织各省能源主管部门、各派出机构和有关能源企业,深入研究筹划,认真组织实施,以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的作风有力有序推动专项整治,真刀真枪地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用能问题,提升了群众“用好能”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部署落实

  国家能源局党组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专项整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把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用能需求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的斗争精神全过程抓紧抓实整治工作。要求全局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担当,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成效的试金石。成立工作专班,组成专项整治办公室,专班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推动。9月10日,向各省能源主管部门、各派出机构和主要能源企业印发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提出工作要求。10月12日,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加强协调联动,有效形成工作合力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主体为各省能源主管部门,同时充分发挥派出机构密切联系地方优势,积极协调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调动能源企业积极性,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石油、中石化等公司加强联系、密切沟通,结合各自职责配合打好“组合拳”,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国家能源局通知要求,9月份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均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深入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各单位因地制宜,积极作为,形成了一批卓有成效的特色做法。比如,浙江省杭州市供电公司着眼于加强农村用户表后用电服务,与余杭区、淳安县政府达成协议,采用“政府出资、供电公司培训”模式,免费为农村用户提供表后设备安装、维修等服务,延伸用电服务到“最后10米”。

  三、强化检查督导,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编制《专项整治评判标准工作手册》,形成《专项整治相关问题线索清单》。10月下旬,从国家能源局系统内抽调人员力量并邀请相关能源专家共计116人,组成15个检查督导组分赴全国31个省(区、市)开展专项整治检查督导。通过走村入户访谈、查阅线路巡检记录、调度日志、报装档案、上下游供气合同、测试台区电压等多种方式,深入424户群众家中、331个基层供电所、69家燃气企业和135个农网改造项目进行了深入细致地检查督导。11月份中下旬,局领导带队赴多个省份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多次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情况,针对检查督导中发现的重点问题督促指导、直接推动。同时,坚持开门搞整治,主动邀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派人指导,及时报送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全过程监督。在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官方微信等重要平台开设专项整治专栏,及时发布专项整治的措施、进展和成效,公布举报邮箱、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强化问题整改,推动取得实际成效

  充分运用检查督导成果,梳理形成《电网企业共性问题清单》《油气企业共性问题清单》和各省《检查督导整改问题清单》,11月28日到12月3日约谈部分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向央企能源企业总部反馈督查问题清单,向各省印发《监管任务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经过各单位认真深入整改后,2020年1月份国家能源局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阶段性总结,并对后续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取得了两方面的成效:一是切实解决了一大批农村群众关心盼望的用能问题,做到了为民惠民。各省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当地能源企业,全面检视农村用电、用气公共基础设施正常使用和服务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共查摆各类问题24036个,绝大部分问题已经获得解决。其中解决频繁停电问题10139个、低电压问题5511个,综合治理低电压台区5万多个、受益群众2000多万户,解决气源保障方面问题73个。特别是一些处理难度大、长期想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得到了集中解决,针对检查督导发现各省存在的316项深层次问题,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毕,剩余的74项问题将逐步予以解决。此外,我们还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涉及深层次体制的重大问题进行了重点调研督导,比如,针对安徽省部分小水电自供区供电能力与可靠性差、人民群众长期反映强烈的问题,我局加强了督导协调,目前该问题已获得积极进展,有望彻底解决。二是形成了一批健全长效机制的制度性成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深化。指导各单位结合检查督导发现的问题,深入查找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推动了相关政策制度和规范标准的健全完善,形成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能源监管工作的意见》等一批制度性成果。各省能源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能源局通知要求,根据各省实际情况,建立了适合本地情况的制度举措。比如,广东省能源局针对珠三角核心城市的城中村电能质量问题,建立了市区联动、政企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大力推进电房建设用地落实,快速解决过载、低电压问题。国家电网公司专门印发党组文件,从6个方面制定30条具体举措,努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持续巩固整治成效;南方电网公司高度重视标本兼治,完善制度流程建设,加强对农村地区配电网运行维护的监督管控,印发配电网规划技术指导原则,修编完善营销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事故责任追究机制。

  总体来看,国家能源局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获得了广大用能群众的认可,大量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得到了及时解决,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没有解决好的难点焦点问题得到了集中化解,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了更好的实现、维护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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