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网讯 3月6日,国家能源局举办一季度网上新闻发布会,介绍2019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2019年度国家能源局行政执法和能源稽查工作情况,国家能源局开展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效及工作有关情况,以及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燃气轮机自主创新示范项目有关情况等,并回答记者提问。
推动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突破和示范应用是保障能源安全、落实能源技术革命和带动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近年来,我国能源领域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有力支持和推动了能源产业发展,但自主创新能力仍然较弱,部分关键零部件和高端材料依赖进口。能源重大技术装备创新与产业需求及重大能源工程实践衔接不够,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难以打开市场,
难以充分发挥国内巨大市场的承载优势,需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完善支持政策体系和保障机制。
为推动解决能源领域首台(套)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瓶颈问题,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国务院同意后,联合七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要求,我们先后印发了《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通知》和《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支持推动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办法》主要包括申报要求、评定工作过程和要求、支持政策、监管和评价4个部分。
下一步,我们将抓紧落实能源领域首台(套)示范应用工作,组织评定一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对于经评定确定为能源领域首台(套)的重大技术装备,我局将积极协调有关用户单位开展示范,并明确示范项目享受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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