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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国家能源、中广核继续深化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

中国电力网
2022-06-22

  近日,国资委印发《关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改革〔2022〕245号,以下简称《通知》),对试点企业进行了调整优化。《通知》明确,共12家央企继续深化试点,其中,属于传统电力行业范畴的有国家电投、国家能源集团、中广核。

  3家电力央企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主要进展成效

  率先落实稳增长目标,生产经营保持良好态势。国家能源集团净利润超过500亿元。

  加大授权放权力度,集团管控模式进一步完善。国家电投不断优化完善集团总部权责清单,权责事项由646项精简至129项、审批事项由197项精简至40项。

  激发内生活力动力,市场化改革走在前列。中广核探索实施差异化工资总额,强化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分配机制,同岗位收入差距最大可达3倍。

  以下是国资委全文:

  为进一步提升改革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近日,国资委印发《关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改革〔2022〕245号,以下简称《通知》),对试点企业进行了调整优化。《通知》明确,中国宝武、国投、招商局集团、华润集团和中国建材等5家企业正式转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航空工业集团、国家电投、国家能源集团、国机集团、中铝集团、中国远洋海运、中粮集团、中国五矿、通用技术集团、中交集团、保利集团和中广核等12家企业继续深化试点。《通知》要求各企业准确把握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功能定位,认真落实各项任务要求,持续深化巩固改革成果,有效发挥功能作用,加快形成具有鲜明特点的发展模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资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分批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部署安排,近期国资委对各试点企业改革进展情况组织开展专项评估。本次专项评估紧扣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责任使命和改革要求,聚焦功能作用发挥、提升经营业绩、完善公司治理、增强管理效能和风险防控水平,以及探索解决改革共性难点问题等方面。总体来看,试点企业主动服务国家战略,通过不断优化管控模式和总部职能定位,加快提升资本投资运营水平,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综合运用各项支持政策推动所出资企业转机制增活力,在优化国有资本布局、促进科技自立自强、改革授权经营体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示范带动作用。

  下一步,国资委将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指导推动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聚焦功能定位和责任使命,稳步实施综合性改革,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为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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