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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轩:中国式现代化与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中国电力网
2023-05-26
 来源:《电力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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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大擘画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下,要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提出了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确保能源安全的新部署。这一新部署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过程中,确保传统能源的逐步退出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础上提供了基本遵循。同时,在经过十多年风电、光伏的大力发展,全国并网的风电和光伏发电量已经占到总发电量的14%左右,且未来比重会进一步提高,对于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提出了更为严峻的挑战。纵观国际社会能源电力转型经验和我国的实践,推进新型储能等新业态、新产业的发展,是破解转型发展中瓶颈制约问题的关键手段之一。因此,分析研究中国式现代化与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及新型电力系统的关系,具有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能源电力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能源消费总量增长很快,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同时,随着能效水平不断提升,中国能源消费弹性系数总体较低,较好实现了以较低的能源发展速度支撑经济的高速发展。2000年以后,随着经济总量不断增大,能源消费总量虽然随之增大,但煤炭的比重持续下降,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持续增长。2020年之后,受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各种因素影响,经济增长速度和能源增长速度都放缓至中速,但经济发展与能源增长仍呈现正相关性。由于中国能源资源以煤为主的特性,在经济增长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多重压力下,能源低碳转型的任务持续加大。

  中国能源消费中煤炭比重下降很快但仍是主体能源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2年能源消费总量达54.1亿吨标准煤,同比增长2.9%。其中,煤炭消费量增长4.3%,原油消费量下降3.1%,天然气消费量下降1.2%,电力消费量增长3.6%。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6.2%,比上年上升0.3个百分点;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25.9%,上升0.4个百分点。

  可再生能源发电持续高速增长——但煤电仍然是电力电量的主力

  截至2022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5.6亿千瓦,同比增长7.8%;水电4.1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4579万千瓦;核电5553万千瓦;并网风电3.65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3.35亿千瓦、海上风电3046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3.9亿千瓦;火电13.3亿千瓦(煤电11.2亿千瓦、燃气1.1亿千瓦)。

  全国发电量8.84871万亿千瓦时,增长3.7%,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8.7%,并网风电7626.7千瓦时、太阳能发电量4272.7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16.3%和30.8%,全口径煤电发电量同比增长0.7%,同比降低1.7个百分点,但在来水明显偏枯的三季度,全口径煤电发电量同比增长9.2%。燃气发电量269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6.1%。可见,新能源发电的速度显著高于其他能源品种,而在气象条件不利的季节或月份,煤电发挥着支撑性作用。

  其中,非化石能源占总装机容量的49.6%;并网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占比29.5%;水电占16.1%;煤电占43.8%;气电占4.2%。非化石能源占总发电量比重的36.2%;并网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占比13.4%;水电占15.6%;煤电占58.4%;气电占3.1%;火电占66.5%。

  人均用电水平及不同产业用电量比重体现了中国现代化进程的特征

  2022年人均用电量约6120千瓦时,是世界水平的1.7倍。人均生活用电量约948千瓦时,占人均用电量的15.5%(2019年世界人均生活用电量为880千瓦时)。中国人均生活用电量及比重均显著低于发达国家工业化初期水平。从用电结构看,中国第二产业用电量长期在70%左右,近年来下降到70%以下,2022年达到66%。以上指标体现出中国作为世界制造业大国的地位,为全世界经济增长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总体看仍然处于工业化中后期。

  “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战略重点的新阶段

  以火电(约90%电量为煤电)为例,2021年,全国电力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约为12.3万吨、54.7万吨、86.2万吨(合计153万吨,比2010年时的排放峰值降低了约94%)。单位火电发电量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22毫克/千瓦时、101毫克/千瓦时、152毫克/千瓦时。全国单位火电发电量二氧化碳排放约为828克/千瓦时,比2005年降低21%;全国单位发电量二氧化碳排放约为558克/千瓦时,比2005年降低35%。以上数据说明了电力常规大气污染物排放已经不是影响我国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

中国式现代化与新型能源体系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五大特征之一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身国情的中国特色。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其特色在于,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为人类实现现代化提供了新选择。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就是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体现在能源电力的可持续发展上,就是既要保障能源安全供应,又要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清洁发展的道路。

  中国式现代化打破了“现代化=西方化”的迷思

  现代化进程既有一般性规律,更有基于一国实际的特殊规律。长期以来,在研究领域基本上是以发达国家的现代化过程的一般性规律或者重要指标作为实现现代化的参照。如,人均能源消费量、人均电力消费量、能源结构、全社会用电量中的产业结构比重等指标,都直接与发达国家比较。这就不可避免地在很多方面陷入了与西方现代化难以相融的“迷思”。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现代化不是少数国家的‘专利品’,也不是非此即彼的‘单选题’”,打破了“现代化=西方化”的迷思,展现了现代化的另一幅图景,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路径选择,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了中国方案。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探索性事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还有许多未知领域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去大胆探索,通过改革创新来推动事业发展,决不能刻舟求剑、守株待兔。要增强战略的前瞻性,准确把握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敏锐洞悉前进道路上可能出现的机遇和挑战,以科学的战略预见未来、引领未来。大胆探索、改革创新、把握必然趋势也是对能源电力转型的基本要求。我国要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的基础上,再用不到30年的时间,完成西方发达国家大约用60年时间实现的碳中和目标,必须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以能源电力转型为引擎,推动经济社会全面低碳转型。

  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与碳达峰、碳中和的关系

  我国能源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占二氧化碳总排放量的88%左右;能源领域降碳是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基础和关键。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是实现能源安全条件下,能源低碳转型的根本性措施。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碳达峰行动。这就要求能源行业一是不断完善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二是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三是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确保能源安全;四是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五是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六是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

对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思考

  对规划新型能源体系的基本遵循的思考

  “体系”是由各个系统组成的相互联系的整体,能源系统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等一次能源生产、运输、使用系统,以及由发、输、变、配、储、用构成的电力系统等。“体系”不仅是指构成能源数量、结构等可以用数量描述的“有形”部分,也包括法规、管理体系、运行机制等“无形”部分。从《“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中也可以看出,“体系”的内容包括能源发展的指导方针、目标、战略导向、发展布局、产业链、能源治理、国际合作等各方面。

  能源体系的构建具有全局性、系统性。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有关“能源”内容的分布及要求就是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顶层设计。从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可以看出,“能源”表述分布在“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四大部分中,分别体现了能源与国家安全、新能源发展与战略型新兴产业发展、能源转型与推动绿色发展的密切关系和重要意义。尤其是将“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放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中的“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部分,充分体现了能源转型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核心内容、重要支撑及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能源发展的要求,就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基本遵循。

  《“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是在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前的2022年1月29日印发的,但从内容上可以看出基本体现了党的二十大报告的基本精神。这是因为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有关能源发展的要求,与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以及我国在2020年9月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提出一系列有关保障能源安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要求是一脉相承的。因此,《“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对于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具有承先启后的重大作用。

  “新型能源体系”是党的二十大对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现代能源体系”的升华。在新的形势下,“新型”比“现代”更准确,更加突出不同能源品种的特点和在新型能源体系中的功能,更加重视能源产、供、储、销体系的建设。体现体系价值的核心要素“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本质上没有变化,但更强调能源供应的安全性,强调各种能源的协同和互补,强调“双碳”目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对能源结构调整的导向性。这些“强调”,体现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传统能源的逐步退出必须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础上”的要求,体现出二十大报告提出的要“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要求。

  对新型能源体系内涵的思考

  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从宗旨看,就是要以人民为中心,形成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安全、绿色、便捷、经济可承受可持续的能源供应及服务体系;从安全目标看,要实现能源安全保障有力,就是要把能源的饭碗紧紧端牢在中国人自己手中,形成不断走向能源独立的体系;从总量目标看,在能源消费总量世界最大的情况下,形成能源产业规模与能源产业效益相协调的体系;从绿色目标看,就是要在能源生产和消费活动中形成生态友好、低碳(零碳)循环、清洁高效的能源体系。

  对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思考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是一个长期过程,其体系形态(状态)与碳达峰、碳中和及新能源渗透率不断提高密切相关,应当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新型能源体系已经有了顶层设计,明确了能源发展的基本价值和与能源相关的其他体系之间的基本关系。新型能源体系规划建设具有阶段性,不同阶段目标不同、技术发展水平不同、法规政策要求也不同,所以规划建设的内容也不同。《“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从本质上和内容上看,基本体现了新型能源体系规划建设的主要方面。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都提到了“建设”,就是要按照五年规划实现阶段性目标,推进示范项目建设,逐一解决前进中的瓶颈制约,建立和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标准体系框架,优化政策体系及重要政策。我国已经进入“十四五”的中期阶段,要对“十四五”能源发展情况进行评价和总结,并修改《“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使之与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当前的实际情况相适应,更加科学精准地指导能源电力转型。

新型能源体系形态及新型电力系统的功能定位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就指出:“能源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对国家繁荣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社会长治久安至关重要。”“面对能源供需格局新变化、国际能源发展新趋势,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必须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

  党的二十报告指出:“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准备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

  因此,我们要在底线思维的基础上,探讨新型电力系统在新型能源体系中的定位。

  “能源智能互联网”是新型能源体系的基本形态。笔者认为能源智能互联网是在能源互联网的基础上更加突出智能化。智能化不仅体现在能源活动本身,还要扩展到与能源相关的各个方面,尤其是体现在气象资源和绿电转换方面。在传统规则上,气象资源在能源电力领域只是作为一种外部条件来应用,如,在电厂设计中注重对水文、气象的历史分析,并将其作为风险设计的依据,而缺少对未来(包括即刻发生的和中长期)的预测。因此,传统的能源系统包含了化石能源、传统非化石能源(水电等)、新能源等一次能源,以及由一次能源转换成电能等二次能源。由于风能、太阳能的本质是对气象资源要素的把握和预测,而大力发展新能源,必须要存储大量的电能和热能或者其他形式的能源,才能使新能源成为可持续的能源。因此,气象资源要素和新型储能及能源转换的要素加入,使智能化成为新型能源体系的基础、前提和重要标志。

  随着新能源的大力发展,大量的新能源转换为二次能源,必须再次储存为电或者热能,或者转换成氢,再由氢转换为其他气态液态能源(由新能源电力生产的气态、液态、固体能源,如新型电池及不同形态的新型储能系统,可称为绿电转换系统)。这些由电转换成的能源,用“二次能源”已经难以准确表达其内涵,加之其数量巨大(到碳中和时,预计占到总发电量的1/3左右),也难以再用传统的“转换损失”等概念进行统计和能源平衡分析。因此,这种为了能源电力系统转型需要而存储的电能、热能及生产的各种能源可以统称为“三次能源”。引入“三次能源”的概念将能更有效、更准确地分析新型能源体系的状态及能源与经济、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

  由此,新型能源体系(能源智能互联网)是在传统能源体系之上,增加了新的气象资源(新型气象要素的预测系统将成为能源系统、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能源互联网的中枢系统)系统和绿电转换系统。

新型电力系统在新型能源体系中的功能定位

  新型电力系统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功能:

  一是保障能源电力供应安全。从保障主体看,涉及三个层面功能。在国家层面,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划等制定、大范围能源资源配置、重大电力基础设施(骨干电网及电源等)保障、能源领域重大国际合作等。在省(区)层面,包括所属省(区)域电源电网规划建设、省(区)间电力交换、新能源安全防范灾备系统、保障电力可靠、绿色供应的管理及市场机制建立 、安全监管,合理电价机制等。在企业及用户层面,包括企业依法建设运行电力设备,开展电力服务,为用户提供可靠、经济合理、便捷(可获得性)的电能;用户依法、科学用电,参与需求响应,共同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主动消费绿色电力等。

  二是电力行业清洁低碳转型。电源方面,主要有降碳、减污(常规污染物控制)、扩绿(绿色电力、生态保护)、增效(高投入产出)。电网方面,主要有节约土地、生态保护、降低线损、低碳与环境友好型系统。

  三是促进能源经济社会转型。提高一次能源转换为电能的比重,大力发展新能源,积极、安全、有序、因地制宜发展其他非化石能源发电;根据需求,推进电—能—材—化等的转换,以及构建以电能为基础的新型产业体系;提高电能占终端用能的比重,推进新电气化发展,推动经济社会转型。

  “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降碳减污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生态环境质量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视野看,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符合发展大势,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节约资源能源、防止环境污染、促进经济增长的必然要求。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不仅是中国实现“双碳”目标的内在要求,也是保障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支撑。构建面向“双碳”目标的新型能源体系是一个循序渐进的演变过程,需要以能源安全为首要任务,立足现实,有计划、分步骤、平稳有序地实现绿色低碳能源系统转型。要进一步准确理解新型能源体系的内涵,找准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路径,这对于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本文刊载于《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3年04期,作者系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华北电力大学新型能源系统与碳中和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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