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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一季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

中国电力网
2024-04-25
 来源:中电联统计与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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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季度,电力行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电力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弘扬电力精神,经受住了部分时段大范围极端严寒、雨雪冰冻等考验,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了坚强电力保障。全国电力供应安全稳定,电力消费稳中向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电力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

  一、2024年一季度全国电力供需情况

  (一)电力消费需求情况

  一季度,全国全社会用电量2.3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8%,增速与上年四季度基本持平。其中,1-2月、3月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1.0%和7.4%。2月气温明显偏低、闰年因素、上年同期基数较低是前两个月电力消费实现两位数增长的重要原因。

  一是第一产业用电量延续快速增长势头。一季度,第一产业用电量289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1.2%;用电量同比增长9.7%,延续了近年来的快速增长势头,农林牧渔业领域电气化水平持续提升。一季度,渔业、畜牧业、农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6.0%、11.1%、6.4%。

  二是第二产业用电量较快增长,制造业中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电量增速领先。一季度,第二产业用电量1.5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0%,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4.4%,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53.8%。制造业用电量同比增长7.3%,分大类看,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4.5%,增速高于同期制造业平均增长水平7.1个百分点,制造业延续转型升级趋势,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用电量同比增长29.6%,其中,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业用电量同比大幅增长69.4%;新能源车整车制造用电量同比增长15.3%;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行业用电量增速超过10%。消费品制造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0.3%。其中,家具制造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食品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纺织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等8个行业用电量同比增速达到或超过10%。四大高载能行业用电量同比增长3.4%。其中,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用电量同比下降1.6%;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用电量同比增长3.7%,其中,水泥制造用电量同比下降11.9%。其他制造业行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0.2%,其中化学纤维制造业用电量增速领先,同比增长16.1%。

  三是第三产业用电量延续快速增长势头。一季度,第三产业用电量42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3%,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18.1%,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25.5%。一季度,批发和零售业(22.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9.6%)、住宿和餐饮业(17.4%)用电量增速超过15%。电动汽车高速发展,拉动充换电服务业用电量同比增长70.1%。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快速发展带动下,一季度互联网数据服务用电量同比增长33.4%。

  四是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实现快速增长。一季度,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37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0%,增速比上年一季度以及上年四季度均有大幅提升;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16.2%,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19.5%。2月,全国平均气温比上年同期偏低2.1℃,拉动采暖用电快速增长,当月全国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增长24.0%。

  五是全国所有省份用电量均为正增长,东、西部用电量增速领先。一季度,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0.0%、9.0%、10.4%和5.9%。全国所有省份一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均为正增长,其中,新疆(17.7%)、西藏(16.8%)、安徽(15.2%)3个省份同比增速超过15%;海南、内蒙古、广东、浙江、福建、江苏、贵州用电量同比增速超过10%。

  (二)电力生产供应情况

  截至2024年3月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9.9亿千瓦,同比增长14.5%;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总装机容量比重达到54.8%。从分类型投资、发电装机增速及结构变化等情况看,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

  一是电力投资保持快速增长。一季度,全国重点调查企业电力完成投资合计2131亿元,同比增长10.1%。分类型看,电源完成投资1365亿元,同比增长7.7%,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占电源投资的比重为86.1%。电网完成投资766亿元,同比增长14.7%,其中,直流工程投资同比增长30.4%;交流工程投资同比增长9.7%。

  二是非化石能源发电新增装机占总新增装机比重达九成。一季度,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6943万千瓦,同比多投产1342万千瓦;其中,新增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6376万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为91.8%。截至3月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9.9亿千瓦;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6.4亿千瓦,同比增长24.8%,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54.8%,比上年同期提高4.5个百分点,比上年底提高0.9个百分点,电力装机延续绿色低碳发展趋势。分类型看,水电4.2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5254万千瓦;核电5691万千瓦;并网风电4.6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4.2亿千瓦、海上风电3803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6.6亿千瓦。全国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规模在3月底达到11.2亿千瓦,同比增长39.3%,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37.3%,比上年同期提高6.6个百分点,比上年底提高1.3个百分点。火电14.0亿千瓦,其中煤电11.7亿千瓦,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39.0%,同比降低4.2个百分点。

  三是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快速增长。一季度,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2.2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其中,规模以上电厂火电、水电、核电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6.6%、2.2%和0.6%。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13.8%,占总发电量比重为35.0%,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同比增加991亿千瓦时,占一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量的47.6%。煤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接近六成,煤电仍是当前我国电力供应的主力电源,在迎峰度冬用电高峰期,叠加枯水期水电出力低迷,煤电充分发挥了兜底保供作用,为电力消费的快速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是火电、水电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提高。一季度,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844小时,同比降低24小时。分类型看,水电555小时,同比提高11小时。火电1128小时,同比提高31小时;其中,煤电1192小时,同比提高34小时;气电581小时,同比提高31小时。核电1828小时,同比降低36小时。并网风电596小时,同比降低19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279小时,同比降低24小时。

  五是跨区、跨省输送电量同比增长。一季度,全国新增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长度5402千米,同比少投产208千米;新增220千伏及以上变电设备容量(交流)3878万千伏安,同比少投产395万千伏安。一季度,全国完成跨区输送电量195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其中西北外送电量7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2%,占全国跨区送电量的39.8%。一季度,全国完成跨省输送电量42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8%,其中,内蒙古、山西输出电量规模均超过400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13.7%和7.1%。

  (三)全国电力供需情况

  一季度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电力行业企业全力以赴抓好保电保暖保供工作,全国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1月部分时段全国出现大范围寒潮天气,多地出现大幅降温,用电负荷快速增长,华北、华东、南方等地区部分省份在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应偏紧,通过源网荷储协同发力,守牢了民生用电安全底线。

  二、全国电力供需形势预测

  (一)电力消费预测

  预计2024年最高用电负荷比2023年增加1亿千瓦。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终端用能电气化提升等因素,根据不同预测方法对全社会用电量的预测结果,在气候正常情况下预计2024年全社会用电量9.8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左右。其中,上半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速略高于8%;受2023年下半年基数较高(2023年各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3.6%、6.4%、6.6%和10.0%)等因素影响,预计2024年下半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有所回落。气候正常情况下预计2024年全国统调最高用电负荷14.5亿千瓦左右,比2023年增加1亿千瓦。

  (二)电力供应预测

  预计2024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将再次突破3亿千瓦,部分地区新能源消纳压力凸显。在太阳能发电、风电等非化石能源快速发展带动下,预计2024年全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将再次突破3亿千瓦,新增规模与2023年基本相当。2024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预计达到32.5亿千瓦,同比增长12%左右。火电14.6亿千瓦,其中煤电12亿千瓦左右,占总装机比重降至37%。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合计18.6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上升至57%左右;其中,并网风电5.3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7.8亿千瓦左右。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容量预计将在今年二季度至三季度首次超过煤电装机,2024年底达到13亿千瓦左右,占总装机比重上升至40%左右,部分地区新能源消纳压力凸显、利用率将下降。

  (三)电力供需形势预测

  预计2024年迎峰度夏期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总体紧平衡。电力供应和需求中的多方面不确定性因素交织叠加,给电力供需形势带来不确定性。从供应方面,新增发电装机保持快速增长,电力供应能力继续提升,为保障电力稳定供应提供了基本支撑。但风、光资源以及来水存在不确定性,常规电源增加规模小于用电负荷增加规模,均增加了电力生产供应的潜在风险。需求方面,夏季我国降温用电负荷占比在三成左右,部分地区超过四成,夏季气温已成为影响用电增长的主要因素;同时,宏观经济增长、外贸出口形势等方面也给电力消费增长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综合考虑电力消费需求增长、电源投产等情况,预计2024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总体紧平衡。迎峰度夏期间,在充分考虑跨省跨区电力互济的前提下,预计华东、华中、西南、南方等区域中有部分省级电网电力供应偏紧,部分时段可能需要实施需求侧响应等措施。

  注释:

  1.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两年平均增速是以2021年同期值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方法计算。

  3.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厂发电量,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

  4.四大高载能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4个行业。

  5.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包括:医药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9个行业。

  6.消费品制造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及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12个行业。

  7.其他制造行业为制造业用电分类的31个行业中,除四大高载能行业、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消费品行业之外的其他行业,包括: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6个行业。

  8.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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