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网讯 进入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围绕全面深化依法治国以及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民族团结问题,深刻指出,“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增强各民族群众法律意识”,这一论断深刻阐明了法治在民族团结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内蒙古自治区作为最早成立的少数民族自治区,是祖国的北大门,对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作为电力职工深深感受到了国家与党的亲切关怀,在守护光明的同时,也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认真学习国家民族政策,积极宣传民族法治,切实筑牢民族团结的氛围,认真学习《民法典》,在工作生活实践中彰显《民法典》精神,担负起自治区发展赋予我们的责任与使命,不断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多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引领下,始终保持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生动局面,在这样的环境工作生活由衷地感到自豪与幸福。民族团结、幸福奋斗、守望相助、筑梦蒙电,我们一路高歌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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